今年,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书面审查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行“不见面”服务。截至目前,已有4万余户用人单位参加了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
用人单位网上申报
15个工作日查看结果
用人单位只需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填报信息数据就可以进行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等级申报。市、区(县、市)人社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内容及诚信档案,结合日常巡视检查、治欠保支专项检查、投诉举报等情况,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工资支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核,评定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15个工作日后,通过申报系统即可查看审查结果。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归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至少保留3年。
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
无投诉一年“免检”
人社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实行分类监管。被评为A级的用人单位,列入一般监管对象,无举报或投诉前提下,在一年内可减少或者免除日常巡视检查。被评为B级的用人单位,列入经常监管对象,除举报投诉外,实施“双随机”抽查,每年日常巡视检查应不超过2次。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并帮助其提高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被评为C级的用人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每年日常巡视检查不少于2次。
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A级的用人单位,可向用工所在地的区、县(市)级或市人社部门申报认定“哈尔滨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经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后颁发标牌、证书,记入“红名单”并通过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对授予“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的企业,在无举报投诉情况下,在一年内免予日常巡视检查。
连续三年未参加书面审查
仍不整改记入“黑名单”
对连续三年未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或对因存在违法行为被评为C级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经过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经过约谈仍不能改正违法行为的C级用人单位,列为劳动保障失信用人单位,记入“黑名单”并通过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
哈市将依托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用人单位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被列入“红名单”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行政审批便利服务措施、优先提供便利化公共服务等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对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或个人,联合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特别是对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资格,提请相关部门一票否决。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用人单位对评价等级有异议的、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需要降级的或积极整改,挽回社会影响的,可向市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人社部门依申请或职权重新评价,及时调整其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