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信用南京
        无障碍阅读

        征集调查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用立法 > 立法进行时

        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专家论证会在中央党校举行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2日 15:21 来源: 阅读 0

          导读 

          1019日下午,《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讨论稿)》专家论证会在中央党校举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教育长卓泽渊在会上致辞,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龙翔讲话。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就《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讨论稿)》进行了说明,与会专家发表意见建议并进行讨论。 

            

            

          《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讨论稿)》专家论证会现场 

            

          1019日下午,《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讨论稿)》专家论证会在中央党校举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教育长卓泽渊在会上致辞,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龙翔讲话。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就《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讨论稿)》进行了说明,与会专家发表意见建议并进行讨论。 

            

          南京作为国家首批社会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在进一步创新南京社会治理机制,提高南京社会信用水平的期冀下,《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应运而生。目前的条例文本是以广泛调研、充分论证为基础,结合了南京市信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专家学者的建议,立足己身、兼容并蓄,不断修改完善而成。 

            

          姚正陆介绍,制定这部条例主要体现了四方面思路。一是体现国家社会信用建设大方向,将南京市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实践中成熟的做法予以固化,服务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大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制度实效。三是注重相关主体权益保护。四是既全面总结当下南京市社会信用建设的实践经验,也为今后工作提供概括指引,为国家立法先行先试提供地方实践样本。 

            

          会议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教授王伟主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克勤,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张一新参加会议。与会专家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处长张晓莹,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副处长严畅,北京市经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处长张宇航,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教授章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信用学科带头人吴晶妹、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副主任汪育明、中国改革报副总编辑吴晓雁、中国经济信息社副总裁匡乐成等。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南京市发改委、市政府驻京办、江苏省信用办等单位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信用是市场的基石,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构建现代化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国家对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龙翔说,南京正处于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的关键时期。与会专家积极为南京信用立法建言献策,加快南京信用立法进程,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投资环境,创新社会治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人大常委会有义务有责任高标准制定好社会信用条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聚焦解决实际问题,使这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达到预期效果。 

        信用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