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工商联日前签署了《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办法》。《办法》提出了“为民企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等五方面15条意见。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把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作为重点工作之一。2018年,市检察院专门出台了《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建设的意见》《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基本原则、涉企犯罪认定标准、对人及财物采取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重拳出击,快捕快诉,共批捕涉民企犯罪案件55件,起诉犯罪嫌疑人155人。“但是,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渠道不够畅通,一些民营企业家对检察机关如何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职能作用并不清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说。
针对这一情况,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酝酿出台了这一《办法》。《办法》就健全双方会商交流机制、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和工作衔接、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5个方面的工作出台了15条意见,并明确了具体责任部门。
《办法》规定,检察机关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立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对于办案中发现的高发、多发经济犯罪问题,联合组织开展针对性较强的主题法治宣传、警示教育、以案释法活动;对企业管理漏洞和经营不规范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管理风险点和制度缺陷,有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